第三部分是附件,包括兩個附件,第一個附件匯總列出了現有法律法規明確設立的與市場準入相關的具體禁止性規定,共15類135條。第二個附件列出了《清單(2018年版)》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的7處修訂調整的有關內容。
第二部分是清單主體。清單主體包括“禁止準入類”和“許可準入類”兩大類,其中禁止準入類4項、許可準入類147項,一共有151個事項、581條具體管理措施,與《清單(試點版)》相比,事項減少了177項,具體管理措施減少了288條。
以下為文字實錄:
第一部分是清單說明。清單說明共有九條,對清單的內容、定位、范圍、事項來源、適用條件、法律效力層級、制定權限等,以及清單與我國參加的國際公約、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簽訂的雙多邊協議的關系等問題作出了明確,進一步厘清了清單的邊界。
中國網財經12月25日訊 國家發展改革委2018年12月25日上午10:00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當前,我國對外資采取的是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2018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對外發布了《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社會各界對這兩個清單的關系比較關注,在此我再進一步介紹一下。
各位媒體朋友們,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一項重大創新,在國際上沒有現成經驗可以借鑒,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這項工作也離不開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朋友們的悉心呵護和大力支持。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將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會同各地區、各部門不斷深化改革,實化細化,扎實做好工作,全面實施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準入機制、審批機制、事中事后監管機制、社會信用體系和激勵懲戒機制、商事登記制度等。就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施工作看,需要健全完善“三個機制”。
三、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與其他市場準入制度的關系
四、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與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的關系
禁止準入類事項包括4個事項。第1項是法律法規明確設立的與市場準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第2項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禁止投資和禁止新建的項目。第3項“禁止違規開展金融相關經營活動”和第4項“禁止違規開展互聯網相關經營活動”,是針對當前金融領域、互聯網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層出不窮的形勢,為防范出現重大風險,在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梳理現行管理措施基礎上提出,并報國務院批準后列入的事項。對于禁止類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
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黨中央為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黨的十九大報告進一步明確要求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2015年10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55號,以下簡稱《意見》),對建立和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作出全面安排。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按照部署要求,牽頭開展試點、制定清單等改革工作。
二是將《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納入清單。將《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中,與清單相關的10個事項直接納入《清單(2018年版)》許可類。
四是有利于推進其他相關方面的改革。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是一項基礎性制度。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有利于明確政府發揮作用的職責邊界,強化政府在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制定和實施方面的功能。同時,將進一步推動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相關的審批體制、投資體制、監管機制、社會信用體系和激勵懲戒機制的改革,進一步完善與市場準入制度相關的法律、法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三是有利于政府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要求政府從“重事前審批”轉變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將監管關口后移,把更多監管資源投向加強對市場主體投資經營行為的事中事后監管。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后,各級政府要不斷提升事中事后監管能力和水平,通過動態的、全流程的風險監測與管理,切實把該管的事管好,使市場既充滿活力又規范有序。
一、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
#p#分頁標題#e#二是建立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我們將按照有關工作安排,研究制定清單動態調整工作方案,明確和細化清單調整頻次、方式、流程,探索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調整第三方評估機制。通過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縮減清單事項,優化清單結構,推動市場準入不斷放寬,增強清單事項的科學性、規范性和權威性。
國家發展改革委體改司司長徐善長:
兩個清單各有定位、功能不同。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僅針對境外投資者,屬于外商投資管理范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是適用于境內外投資者的一致性管理措施,是對各類市場主體市場準入管理的統一要求,屬于國民待遇的一部分。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
一是建立清單信息公開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已會同商務部初步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信息公開機制,通過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清單(2018年版)》有關內容信息,便于市場主體實時查詢。下一步我們將會同各地區各部門,進一步豐富清單信息公開內容,不斷提升市場準入政策透明度和負面清單使用便捷性。
按照《意見》要求,《清單(2018年版)》將我國產業政策、投資政策及其他相關制度中涉及市場準入的內容直接納入,這將確保“全國一張單”的權威性與統一性,有助于各方面政策協調統籌。
我們在認真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多輪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意見,對《清單(試點版)》進行了全面審查修訂和優化調整,形成了這次發布的《清單(2018年版)》。主要包括清單說明、清單主體和附件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