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過縣鄉兩級聯合審定,岱山縣對全縣現任、離任村黨組織書記進行了一次“履職大體檢”,有3名離任村社黨組織書記,因違反負面清單,被取消相應補貼待遇。這些根據村和社區黨組織書記負面清單制度做出的處理,既純潔了岱山縣干部隊伍,也為其他村社干部敲響了警鐘(據12月18日《今日岱山》)。
“負面清單”底線管理就像一面鏡子,規范了干部日常行為,不失為新時期管理干部的一劑良方。
今年以來,岱山縣樹立“正面激勵標準明確、負面管理堅決徹底”的鮮明導向,推行村和社區黨組織書記負面清單底線管理辦法,明確了在貫徹上級決策部署、開展中心工作、規范漁農村“三資”管理、涉嫌違法違紀等方面15條負面清單內容,為村社黨組織書記服務群眾、推動發展劃出紅色底線。
將負面清單底線管理考評納入了村和社區年底考核重要內容,突出“不合格淘汰”這個管理硬杠,分層次運用負面清單行為線索:如對情節較輕的,采取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等措施抓早抓小、及時處理;對于情節稍重的,予以約談,督促限期整改;對有觸犯底線管理情形的,取消該村社干部的關愛激勵政策、評優評先資格及離任慰問金補貼等待遇;對被組織定義為“不合格”者,啟動退出機制,倒逼村社黨組織書記壓緊壓實工作責任,集中精力干事創業。
常言道,人非圣賢,孰能無過?與其亡羊補牢,不如未雨綢繆、防患未然。因而,將村社干部日常行為的“負面清單”列出來,通過負面清單嚴肅考核問責,能讓干部更加清楚規矩所在,從而讓干部心有所止、行有所戒,倒逼村社黨組織書記履職盡責。
“禁微則易,救末者難”是東漢太常丁鴻寫給漢和帝奏章中的話。這句古訓告誡我們,小節易制,大錯難救,任何事物都有一個發展變化的過程。所以,要管好干部,就應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防微杜漸,方能避免大錯。
建立“負面清單”制,將不允許的條款列出來,其余皆是自由的天地。它能有效地銜接好黨的紀律處分條例和國家法律,為廣大干部畫好履職的紅線和底線,確實是值得學習借鑒的。著眼未來,期待各級組織不僅僅正面激勵干部擔當作為,還應當從負面清單制度上下功夫,多措并舉、雙管齊下,才能真正激勵引領干部履好職、盡好責、服好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