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印發《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以下簡稱“正式版負面清單”),標志著中國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施,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
正式版負面清單共列禁止事項4項,許可類事項147項,總體比試點版負面清單原有的328項減少了177項。近兩年熱議的網貸、氣候變化等詞,均登上了正式版負面清單;而作為有待進一步研究評估的“標星事項”,則從試點版負面清單中的13個增加至正式版負面清單中的15個。
熱門詞匯首登清單:網貸、P2P、氣候變化
雖然正式版清單整體上對事項進行了壓縮,但在一些問題上,相關措施不僅沒有合并壓縮,反而更為具體。值得注意的是,網貸、P2P、氣候變化等試點版負面清單沒有的字樣,首次出現在了正式版負面清單中。
在禁止違規開展金融相關經營活動方面,正式版負面清單強調,非金融機構、不從事金融活動的企業,在注冊名稱和經營范圍中原則上不得使用“網貸”、“網絡借貸”、“P2P”等12種與金融相關的字樣。凡在名稱和經營范圍中選擇使用上述字樣的企業(包括存量企業),市場監管部門將注冊信息及時告知金融管理部門,金融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予以持續關注,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
在許可準入類中,“碳排放權交易核查機構資格認定”和“消耗臭氧層物質生產、使用及進出口行政審批”這兩項許可措施,從試點版負面清單的兩條不同的事項中,被歸納合并為了一條新事項,即“未獲得許可或資質,不得從事應對氣候變化、消耗臭氧層物質生產經營”。這也是“氣候變化”一詞首次出現在了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中。
此外,關于轉基因生物的研究和應用被單獨列為“未獲得許可,不得從事農林轉基因生物的研究、生產、加工和進口”一項,囊括了此前包括農業轉基因生物入境許可、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與加工許可、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應報告或經過批準,和開展林木轉基因工程活動審批。
13顆“星星”變為15顆“星星”
在兩版負面清單的措施描述中,均有標注了“★”(星星)的事項。試點版負面清單中,這類事項屬于《國務院關于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所指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未作規定,但確需納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新設事項”,將經過試點檢驗、評估后,“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制定或修訂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
也就是說,經過兩年的試點,這些“標星事項”將會在之后的負面清單中相繼塵埃落定。在2018年的正式版清單中,依然存在標星事項,這些事項屬于因設立依據的效力層級不足,因而允許暫時保留的禁止或許可措施。
澎湃新聞()記者對比了兩版清單,試點版清單中有13個標星事項,已有6項得到“妥善安置”,還有3項仍存在于正式版負面清單中的15個標星事項(不包括附件內容)中。
國家發改委體改司副司長萬勁松表示,主清單不再逐條列出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事項,具體相關法律措施已經以清單附件形式列出,也就是第一份清單附件《與市場準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以下簡稱“禁止性規定”),便于市場主體參考。
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已從試點版的主清單中歸入正式版的《與市場準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附件的有:禁止公用電廠違規轉為自備電廠;禁止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業務;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貿易。
值得注意的是,10月30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嚴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經營利用活動的通知》,允許在特殊情況下交易老虎和犀牛及其制品。11月13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新聞發言人黃采藝表示,經過研究決定,中國仍將繼續實行“三個嚴格禁止”政策,嚴禁任何與犀牛和虎及其制品有關的貿易。這意味著在犀牛角與虎骨的貿易問題上,中國仍遵循1993年版的《國務院關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貿易的通知》。這一點及時體現在了禁止性規定中。
試點版負面清單中“在大電網覆蓋范圍內,原則上不得建設單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下純凝式燃煤機組”一項,在正式版的清單附件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被歸入“禁止新建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燃煤發電機組、燃油發電機組和燃煤熱電機組”,列為現行法律法規已禁止準入的項目。
#p#分頁標題#e#根據2014年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中,已對“國家地質公園內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和工程建設活動的限制”做出了相應規定。而國土資源部已于2014年1月停止了地質公園內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和工程建設活動的審批。
根據2015年5月10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進口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審核”一項已取消。
另外,“碳排放權交易核查機構資格認定”,以及與國外媒體開展合作等事宜的審批,在正式版負面清單中仍為標星事項。
正式版清單中的標星事項似乎“不降反增”,但比起試點版負面清單,在具體的標星事項類別上卻有很大不同。在正式版清單中,標星事項集中在金融和互聯網兩大領域。在禁止準入類的第4項“禁止違規開展互聯網相關經營活動”,《互聯網市場準入禁止許可目錄》中有關禁止措施里,被列出的5項均為標星事項。而包括“融資租賃公司設立與變更審批”等三類金融經營活動的禁止措施,也為標星事項。
國家發改委體改司司長徐善長表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編制的行業性、領域性、區域性負面清單,應逐步納入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中。涉及行業性、領域性、區域性等方面確需采用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出臺相關措施的,應以目錄形式發布,并納入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目前包括《互聯網行業市場準入禁止許可目錄》在內的三份目錄已統一納入正式版清單中。
下一步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將研究制定并不斷完善清單動態調整工作方案。商務部條法司副巡視員葉軍表示,將引入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專家學者等共同參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修訂調整,明確和細化清單調整頻次、方式、流程,探索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調整第三方評估機制。